
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中,地域管辖是确定案件由哪个法院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通常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基本原则被称为“原告就被告”。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作为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情形,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例如,如果被告长期居住在国外,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被告被采取了强制性教育措施(如强制戒毒),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被告正在服刑,原告可以在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际应用中,明确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是关键。根据《民诉法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则以注册地或登记地为准。
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建设工程项目各方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正确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从而有效推进争议解决进程。通过掌握这些例外情形,原告可以在特定情况下选择更为便利的法院进行诉讼,提高诉讼效率。
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考点:地域管辖
1、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A.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B.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C.因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①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 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 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 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 )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所在地
B.被告所在地
C.限制人身自由地
D.财产所在地
E.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