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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新旧大纲对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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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民事证据的种类

  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 书证的分类 书证的提出 书证的效力) 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 物证的提出 物证的效力) 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 视听资料的效力)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 证人资格 证人证言的提出 证人证言的效力) 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 当事人陈述的效力) 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概念与特征 鉴定结论的提出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鉴定结论的效力) 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 勘验笔录的形成 勘验笔录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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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民事证据的分类

  本证与反证(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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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证据保全

  证据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证据保全的条件 证据保全的程序 证据保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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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第一节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概念 证明对象的范围(民事实体法事实 民事程序法事实 民事诉讼证据事实 外国法) 免于证明的事实(诉讼上承认的事实 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 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推定出另一事实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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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概述(证明责任的含义: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 证明责任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承担的有关规定) 证明责任倒置(证明责任倒置的概念 证明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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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的概念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 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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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证明程序

  举证时限的概念 司法解释对举证时限的规定 举证时限的适用 证据交换的概念 证据交换的期间和时间 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 质证(概念 主体 客体 程序) 认证(概念 要求 方法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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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期间的概念(期间 期限 期日) 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 指定期间) 期间的计算 期间的耽误与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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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送达

  送达的概念 送达的特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公告送达) 送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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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法院调解

  第一节 法院调解概述

  法院调解的概念与性质 法院调解与诉讼外调解、诉讼中和解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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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法院调解的原则

  当事人自愿原则 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删]  合法原则

  第三节 法院调解的程序

  调解的开始 调解的进行 调节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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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 调解书的概念 调解书的制作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调解书的送达) 调解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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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 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概念和意义 财产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 诉讼保全) 财产保全的范围、措施 财产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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