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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司法考试大纲及新旧对照(刑事诉讼法)

来源:233网校 2006年6月19日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 辩护人

  辩护人的概念、人数 辩护人的范围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人的责任 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拒绝辩护 辩护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的概念 委托辩护的概念、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指定辩护的概念 指定辩护的阶段、适用情形 辩护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法律援助制度(参见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第四章第四节)【2006】

  【原2005: 法律援助的概念 法律援助的对象 法律援助的范围和形式 法律援助的程序 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援助的法律责任】

  第四节 刑事代理

  刑事诉讼中代理的含义、种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 自诉案件的代理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 申诉案件的代理)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 诉讼代理人的责任 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代理词的基本格式与写法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七章 刑事证据

  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概念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 刑事证据的意义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法定形式 物证的概念、特征、收集程序 书证的概念、与物证的区别、收集程序 证人证言的概念、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特点、意义、收集程序 证人的保护 被害人陈述的概念、特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特点、审查判断、共犯口供的适用 鉴定结论的概念、特点与运用 勘验、检查笔录的概念 视听资料的概念和特点 证据的收集、审查 、运用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刑事证据的分类

  刑事证据分类的概念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划分标准与运用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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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刑事诉讼证明的概念 证明对象的概念、内容 证明责任的含义 证明责任的分担 证明标准的概念、内容 西方国家证明标准比较【2006新增】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种类、特点、适用中考虑的因素 刑事强制措施与其他相关处罚措施的区别 公民的扭送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拘传的概念、特点、适用程序、期限 取保候审的概念、适用条件、方式 保证人的条件、义务及违反义务的责任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处理 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期限 监视居住的概念、适用条件、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期限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拘留

  刑事拘留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刑事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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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逮捕

  逮捕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逮捕的权限 逮捕的批准、决定和执行程序 逮捕的变更、撤消或解除 超期羁押【2006新增】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前提【2006新增 】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权人 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和方式 附带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与内容 附带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的二审与审判监督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书的内容与格式【2006】 【原2005: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书格式与内容 】

  第十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间

  期间的概念 期间与期日的区别 法定期间的概念及立法对各种法定期间的规定 【原2005: 期间与期日】 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 特殊情况的期间计算 法律对几种主要的诉讼期间的规定 期间恢复的条件

  第二节 送达

  送达的概念与特点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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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立案

  第一节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立案的概念 立案的特征 立案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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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立案的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和举报 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犯罪人的自首) 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立案程序(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立案 不立案) 立案监督(立案监督的概念 立案监督的程序 立案监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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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侦 查

  第一节 概述

  侦查、侦查权、侦查程序的概念 侦查的任务 侦查的意义 侦查工作的原则 侦查的司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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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侦查行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和意义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 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的概念和意义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询问被害人的概念和程序) 勘验、检查(勘验、检查的概念和意义 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 搜查(搜查的概念 搜查的程序和要求) 扣押物证、书证(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和要求) 鉴定(鉴定的概念 鉴定在侦查中的意义 鉴定的程序和要求) 辨认(辨认的概念和意义 辨认的程序) 通缉(通缉的概念和意义 通缉的程序和要求)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三节 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概念和意义(侦查终结的概念 侦查终结的意义) 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侦查终结的条件 侦查终结的处理) 侦查中的羁押期限

  备注:[本节考点没有变动]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的侦查权限 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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