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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新刑事诉讼法解读:询问证人、被害人

来源:233网校 2012年9月25日
  (一)地点
  1、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3、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二)多个人的问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
  (三)特殊证人的询问
  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四)先问后问
  询问证人,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五)笔录制作
  【特别提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和被害人,围绕5个知识点掌握:
  1、地点;2、方式;3、特殊人的问;4、对多个人的问;5、结束程序(制作笔录的4步)
  另外,请求自行书写的,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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