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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生死之战·刑诉篇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29日

正解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三类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本题当中,选项 B 陈某的组织武装叛乱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选项 C 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案件,而另外两项都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


( 2002 .卷二.单. 17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B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D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明确的案件

参考答案: B

本题考点:刑事诉讼法中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的问题

正解思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3 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所以选项 A 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 C 的说法有违刑事诉讼法第 26 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8 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因故不宜行使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同级的人民法院审判。该解释第 22 条还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这两种情况下,上级人民法院都是指定下级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故此选项 D 的说法亦是错误的。


( 2004 .卷二.单. 27 .)张某系 L 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 1999 年 10 月 25 日晚 ,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值近 4 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A 河东区人民法院

B 河西区人民法院

C 市中级人民法院

D 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参考答案: B

本题考点: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的问题

正解思路:首先明确此案可能涉及的罪名是侵占罪,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刑事案件。接下来就要解决是在河东区还是河西区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 条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除非是由被告人居住的人民法院审判更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当中并未出现特殊的情况,应当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也就是河西区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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