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