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考考点汇总的相关新闻

青海省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考点发布

10月21日起可打印法考准考证!青海各考点已发布网上报名系统于10月21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功能!报考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请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打印准考证。 温馨提

来源 青海省司法厅2020-10-23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22):质权!

一、动产质权(一)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内容质权合同书面质物及交付(1)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①只能是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不能是占有改定 ②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成立&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6):物权公示之登记制度

一、预告登记分类内容法条《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 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5):物权公示之交付

【交付】现实交付辅助占有交付 指令交付虚拟交付 (观念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 指示交付通过改变观念实现物权变动 避免交易繁琐,简化交易程序拟制交付交付提单、仓单——物权凭证&nbs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4):物权的取得和变动

【物权的取得】分类内容原始取得又称固有取得,指非依据他人既存之权利取得物权,乃从无到有之取得。因事实行为取得物权者大抵属之。分两种情形:第一种:取得权利时,物上没有权利 第二种:取得权利时,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3):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及起算】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 3 年,起算点为法律明文规定。合同约定清偿期约定清偿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约定宽限期: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分期履行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期限的:债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2):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特征】①属于法律事实(状态)②法定性。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③强制期间。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11):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分类内容行为人无代理权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须有使相对人相 信行为人具有代 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①行为人角度:即其事实没有代理权,但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

2020年法考民法考点(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分类内容成立时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 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先成立、后生效①需批准、登记的;②附延缓条件的;③附期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八):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的构成要件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将自己意欲实现某种私法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的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点拨】分类内容概念是民事行为能力适格之表意人,将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达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七):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分类内容构成要件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普通期间为 4 年,起算点为“失去音讯之日”,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则从 “战争结束之日或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计算意外时间的特殊期间为 2 年,起

2020年法考民法冲刺背诵考点(六):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2020年法考全真机考系统,还原法考机考、考场胸有成竹!考前刷题提分法宝!【法考全真模考系统>>点击进入】更多课后练习刷题:法考[模拟试题]、[历年真题]、[章节试题]免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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