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法考>客观题卷一>卷一模拟题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5月22日)

来源:233网校 2009年5月22日

多项选择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
A.放弃自己的债权
B.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C.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D.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一)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二)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三)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五)放弃自已的债权。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显然,ABCD四项都应选择。

编辑推荐:

好东西快收藏,考试大司法站点

司法考试在线考试系统,海量题库!

2009年司法考试远程辅导,热招中!

考试大司法考试论坛交流

考试大推荐: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3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3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3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2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2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1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1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法理学每日一练12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月试题汇总

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法每日一练12月试题汇总

相关阅读
登录

新用户注册领取课程礼包

立即注册
扫一扫,立即下载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