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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客观题卷一《刑法》历年真题汇编(七)

来源:233网校 2019年8月22日

1、关于法条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 )【2016】

A、即使认为盗窃与诈骗是对立关系,一行为针对同一具体对象(同一具体结果)也完全可能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B、即使认为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是对立关系,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也存在法条竞合关系

C、如认为法条竞合仅限于侵害一犯罪客体的情形,冒充警察骗取数额巨大的财物时,就会形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法条竞合

D、即便认为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是对立关系,若行为人使用公款赌博,在不能查明其是否具有归还公款的意思时,也能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

【正确答案】 D

2、甲对拆迁不满,在高速公路中间车道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将其分成两堆后离开。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

A、甲的行为成立放火罪

B、甲的行为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如认为甲的行为不成立放火罪,那么其行为也不可能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但不构成放火、决水、爆炸等犯罪的,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为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其特征在于“不特定”和“多数人”。前者是指侵害的后果与规模较大,无法预料且无法控制,后者是说犯罪行为会威胁到较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本题中,“用树枝点燃一个焰高约20厘米的火堆”,“火堆很快就被通行车辆轧灭”,可知客观上既没有造成损害,也没有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因此,不构成放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3、甲系外贸公司总经理,在公司会议上拍板:为物尽其用,将公司以来料加工方式申报进口的原材料剩料在境内销售。该行为未经海关许可,应缴税款90万元,公司亦未补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

A、虽未经海关许可,但外贸公司擅自销售原材料剩料的行为发生在我国境内,不属于走私行为

B、外贸公司的销售行为有利于物尽其用,从利益衡量出发,应认定存在超法规的犯罪排除事由

C、外贸公司采取隐瞒手段不进行纳税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构成逃税罪

D、如海关下达补缴通知后,外贸公司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则不再追究外贸公司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4、关于诈骗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不考虑数额)?( )【2017】

A、与银行工作人员相勾结,使用伪造的银行存单,骗取银行巨额存款的,只能构成票据诈骗罪,不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B、单位以非法占有目的骗取银行贷款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但可以该罪追究策划人员的刑事责任

C、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制造自己意外受重伤假象,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的,仅构成保险诈骗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D、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履行合同过程中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收受被害人货款逃匿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正确答案】 B

5、关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

A、甲的父亲乙身患绝症,痛苦不堪。甲根据乙的请求,给乙注射过量镇定剂致乙死亡。乙的同意是真实的,对甲的行为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B、甲因口角,捅乙数刀,乙死亡。如甲不顾乙的死伤,则应按实际造成的死亡结果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死亡与伤害结果都在甲的犯意之内

C、甲谎称乙的女儿丙需要移植肾脏,让乙捐肾给丙。乙同意,但甲将乙的肾脏摘出后移植给丁。因乙同意捐献肾脏,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D、甲征得乙(17周岁)的同意,将乙的左肾摘出,移植给乙崇拜的歌星。乙的同意有效,甲的行为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 B

6、甲男(15周岁)与乙女(16周岁)因缺钱,共同绑架富商之子丙,成功索得50万元赎金。甲担心丙将来可能认出他们,提议杀丙,乙同意。乙给甲一根绳子,甲用绳子勒死丙。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4】

A、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因而对故意杀人罪成立共同犯罪

B、甲、乙均触犯故意杀人罪,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对乙应以绑架罪论处

C、丙系死于甲之手,乙未杀害丙,故对乙虽以绑架罪定罪,但对乙不能适用“杀害被绑架人”的规定

D、对甲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对乙以绑架罪论处,与二人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并不矛盾

【正确答案】 C

7、李某乘正在遛狗的老妇人王某不备,抢下王某装有4000元现金的手包就跑。王某让名贵的宠物狗追咬李某。李某见状在距王某50米处转身将狗踢死后逃离。王某眼见一切,因激愤致心脏病发作而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

A、李某将狗踢死,属事后抢劫中的暴力行为 

B、李某将狗踢死,属对王某以暴力相威胁 

C、李某的行为满足事后抢劫的当场性要件 

D、对李某的行为应整体上评价为抢劫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抢劫罪)定罪处罚。在本案中,李某实施暴力行为处距王某仅50米,财产还没有完全脱离控制,因此仍属于“当场”。事后抢劫中的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是指对抓捕者或者阻止其窝藏赃物、毁灭罪证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不包括对物的暴力及暴力威胁,李某踢死狗的行为只是逃跑过程中的单纯摆脱行为,不属于对人的暴力或者胁迫。因此,李某将狗踢死不属于事后抢劫中的暴力威胁。 

8、乙全家外出数月,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某日,甲谎称乙家门口的一对石狮为自家所有,将石狮卖给外地人,得款1万元据为己有。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

A、甲同时触犯侵占罪与诈骗罪 

B、如认为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仅触犯盗窃罪 

C、如认为购买者有财产损失,则甲同时触犯盗窃罪与诈骗罪 

D、不管购买者是否存在财产损失,甲都触犯盗窃罪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从“邻居甲主动帮乙照看房屋”可知,乙并未将房屋委托给甲占有,此时,甲擅自处分乙家的财物,侵害了乙对财物的占有(观念上的占有),构成盗窃罪。其后将赃物出售给第三人的行为,原则上认定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若事后行为侵犯新的法益,如存在诈骗等行为,则以新罪与盗窃罪并罚。在本案中,如果购买者有较大额财产损失,则甲对购买者成立诈骗罪,对乙成立盗窃罪,应以盗窃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如果购买者无财产损失,则甲不对购买人成立诈骗罪,仅对乙成立盗窃罪,以盗窃罪一罪论处即可。

9、乙驾车带甲去海边游玩。到达后,乙欲游泳。甲骗乙说:“我在车里休息,把车钥匙给我。”趁乙游泳,甲将该车开往外地卖给他人。甲构成何罪?( )【2013】

A、侵占罪

B、盗窃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与诈骗罪的竞合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本题中,该汽车停在海边,按照通常观念,仍处于乙的控制之下,且乙并没有将车辆交付给甲占有或处分的意思,因此甲将汽车开走卖掉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或诈骗罪;甲实际上是采用秘密手段获取乙的财产,因此构成盗窃罪。

10、医生甲退休后,擅自为人看病2年多。某日,甲为乙治疗,需注射青霉素。乙自述以前曾注射过青霉素,甲便未做皮试就给乙注射青霉素,乙因青霉素过敏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

A、以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论处

B、以非法行医罪的基本犯论处

C、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D、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于主体是否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甲虽然是医生,但已经退休了,已经丧失执业证书,属于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因而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行为犯,只要情节严重就构成犯罪,造成患者死亡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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