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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地点

来源:233网校 2006年7月1日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司法行政机关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离开户籍所在地,外出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以在现工作、学习所在地报名。
出差、探亲等短期外出人员不得异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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