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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考试科目

来源:233网校 2008年5月14日

  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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