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导致合同价款发生变化。为了合理调整合同价款,价格信息调差法是一种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施工中所用材料品种较多且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情况。
价格信息调差法的基本原理
价格信息调差法是通过比较实际市场价格与基准价格,计算出超出合同约定风险幅度的部分,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具体步骤如下:
确定基准价格:基准价格通常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材料基准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基准价格。
确认现行市场价格:现行市场价格可以是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市场价格,也可以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季(月)度信息价,或是同类工程项目同期同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计算价格差异:将现行市场价格与基准价格进行比较,计算出价格差异。
调整合同价款:如果价格差异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则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举例说明
假设某施工合同中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基准期发布价格为4500元/吨。2024年12月和2025年7月的造价信息发布价分别为4200元/吨和5400元/吨。则该两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应分别为多少?
2024年12月:
信息价下降,以较低的基准价为基础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4500 × (1 - 5%) = 4275元/吨。
由于4200元/吨低于4275元/吨,因此实际结算价格为4200元/吨。
2025年7月:
信息价上升,以较高的基准价为基础计算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4500 × (1 + 5%) = 4725元/吨。
由于5400元/吨高于4725元/吨,因此超出部分按实调整:5400 - 4725 = 675元/吨。
实际结算价格为4725元/吨 + 675元/吨 = 5400元/吨。
结论
通过价格信息调差法,可以有效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对合同价款的影响,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信息调差的具体方法和优先顺序,以避免争议。
科目:建设工程计价
考点:物价变化的调价方法——价格信息调差法
1、某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价格信息调差法调差。已知水泥的投标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500元/t、520元/t,施工中某期水泥的造价信息发布价为460元/t,该期水泥的实际结算价应是( )元/t。
A.466
B.475
C.485
D.505
水泥每吨应下浮价格=475-460=15元/t
水泥的实际结算价=500-15=485元/t
2、某项目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的钢筋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采用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投标人投标价格、基准期发布价格分别为4800元/t、4600元/t,2023年6月的造价信息发布价为5000元/t。则该月钢筋的实际结算价格为( )元/t。
A.4600
B.4800
C.5000
D.5040
3、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5%,超出部分依据现行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造价信息法调差。已知钢筋的投标价、基准期发布的价格分别为4000元/t,3600元/t,施工中某期钢筋的造价信息发布价为3500元/t,该期钢筋的实际结算价应是()元/t。
A.3500
B.3520
C.3920
D.4000
4、当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风险幅度系数的确认应由投标人根据工程情况测算确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B.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低于基准单价,则单价涨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判断
C.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低于基准单价,则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判断
D.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高于基准单价,则单价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判断
E.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高于基准单价,则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判断
1)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单价低于基准单价的,计量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
2)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单价高于基准单价的,计量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或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3)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因子单价等于基准单价,计量周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涨幅、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出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选项A错误,风险幅度系数的确认应由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测算确定,并在招标文件明确,承包人有异议的,应在投标前规定时间内提请发包人澄清或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