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中,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然而,由于合同条款的复杂性和履约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争议时有发生。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正确处理这些争议呢?
首先,针对工程价款利息争议,根据相关法规,如果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则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例如,某施工单位因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法院最终依据同期贷款利率判令发包人支付利息。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利息计算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其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争议,法律规定当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优先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依据。此外,若发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答复竣工结算文件,可视为认可该文件。因此,承包人应及时提交结算文件并保留相关证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再者,面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争议,如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双方需遵循合同约定及法律原则进行协商解决。例如,若因不利物质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及时发出指示,否则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的争议解决不仅需要依靠完善的合同条款,还要求各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通过提前预防和合理应对,可以有效降低争议风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考点:(二)工程施工合同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