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4-22】甲公司于1999年初开始持有乙公司20%的股份,按权益法核算投资,当初投资时形成股权投资差额20万元,按5年期分摊,2000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60万元,2001年3月1日甲公司出售了所持股份的一半,因剩余股份仅为10%,已达不到重大影响的影响力度,改为成本法核算投资,2001年前两个月实现净利润16万元,2001年4月2日乙公司宣告分红1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解析如下:
①在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时,首先应将乙公司在2001年前两个月实现的净利润16万元中属于甲公司的份额进行认定: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损益调整)3.2
贷:投资收益3.2
②这两个月内应分摊的股权投资差额为20÷5×2÷12=0.67(万元)
借:投资收益0.67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股权投资差额)0.67
③再将此时的投资账面价值转为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
④在2001年4月2日乙公司又一次分红时,由于此分红来自于2000年的盈余,而此盈余中属于甲公司的份额已预先在当时的权益法下作了增加投资价值和追加收益的处理,所以此次分红应视为投资的返还,而不能确认为投资收益。分录如下: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1
贷:长期股权投资----乙公司 1
发放时:
借:银行存款 1
贷:应收股利 1
(六)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售价—出售所支付的相关税费=净售价)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同步同比例结转)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相挤认定,收益记贷方,损失记借方)
4.5期末计价
(一)体现的会计原则:谨慎原则
(二)减值认定条件
1.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2.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3)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3.减值计算方法
只能采用单项比较法,将来等该投资在出售时,要同步同比例结转该准备。
4.科目设置及会计分录
(1)反映减值损失的科目为“投资收益”;反映减值准备的科目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会计分录
①计提减值准备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②反冲多提减值准备时: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