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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内部讲义连载会计实务二五

来源:233网校 2006年12月11日

  • 如果接受的是现金捐赠

①捐赠当时:

借:银行存款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②计算应交所得税时:

A. 当年实现利润时:

借:所得税(=利润×33%)

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待转资产价值+利润)×33%]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转资产价值×67%)

  • 当年产生的亏损小于受赠价值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待转资产价值-亏损)×33%]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倒挤)

  • 当年产生的亏损大于受赠价值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当被投资方受赠资产时,投资方在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

  • 当被投资方受赠资产时,投资方无会计处理。
  • 当被投资方计算应交所得税,认定资本公积时,根据确认的资本公积乘以持股比例作如下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某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 当被投资方处置非现金资产时,投资方不作处理。
  • 当投资方处置投资时,除作处置投资的分录外,还需作如下分录:

借: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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