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9-1】甲公司98年接受乙公司一批原材料捐赠,发票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所得税率为33%,假定不存在会计口径与税务口径的利润差异。
1.受赠当时:
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2.如果该企业当年实现利润200万元,则汇算清缴时:
应税所得=200+117=317(万元)
应交所得税=317×33%=104.61(万元)
借:所得税66 (=200×33%)
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贷:应交税金104.61(=317×33%)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78.39(=117×67%)
3.如果是发生了亏损60万元:
应税所得=117-60=57(万元)
应交所得税=57×33%=18.81(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贷:应交税金18.81=(117-60)×33%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98.19(倒挤)
4.如果是发生了亏损200万元。
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117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17
(四)拨款转入。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借:银行存款——某外币户(按投资当日的市场汇率来折算)
贷:实收资本——某外方(按资本折算汇率来折算,有两种汇率供选择:1。合同约定汇率 2。投资当日的市场汇率)
资本公积——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六)关联交易差价。
比如:将欠母公司的应付账款全部免掉:
借:应付账款
贷: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七)其他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