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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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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考点解析

所属考试:中级经济师
授课老师:槐俊升
所属科目:中级经济基础知识
考点标签: 理解
所属章节:第三十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三、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的条件
所属版本:2025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介绍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方面的要求:

(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形式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②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专题更新时间:2025/08/13 14:44:47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考点试题

单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
B .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劳务作价出资
C . 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东
D .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可以出资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不可以出资的形式:《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部分选项过期】如CD,C的描述新教材已删除,D描述为1人以上50人以下,为保持真题完整性故作保留

多选题 2.股东可以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有()
A . 特许经营权
B . 商誉
C . 土地使用权
D . 实物
E . 知识产权

正确答案: C

答察解析: 选项CDE正确;①可以出资的形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选项AB错误;②不可以出资的形式:《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单选题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 . 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
B . 公司有名称
C . 公司有名住所
D .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选项A错误;(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1人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根据24年新教材表述,设立公司条件有变动,为保证真题的完整性故作保留。

单选题 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的是(  )。
A . 自然人姓名
B . 货币
C . 工业产权
D . 实物

正确答案: A

答察解析: BCD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
A选项错误: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单选题 5.关于抽逃出资,下面表述错误的是()。
A .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B . 股东抽逃出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工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 违反抽逃出资的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
D . 抽逃出资通常发生于公司成立后/;

正确答案: B

答察解析: 选项ACD正确;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违反禁止抽逃出资的规定的,股东应当返还抽逃的出资;
选项B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大咖讲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槐俊升
中级经济师
经济师大神级培训讲师,学员口中YYDS的经济师老师,母题班研究者,培训经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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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广宇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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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中级经济师
初级经济师
副教授,管理学(会计学方向)博士在读、注册会计师,会计师职称。擅长以案例、关键词导向式的教学方法,归纳总结关联考点考点,讲解细致,适合零基础考生,学员称其为“记忆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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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方面的要求∶

①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③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有公司住所。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2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且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3)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5)有公司住所。


高频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1)发起设立

①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②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募集设立

①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3.采用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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