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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交易考试要点解析:第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17日
  第五节证券经纪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
  要点十八
  一、证券经纪业务监管的一般要求
  1.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制度,对证券经纪业务统一管理。
  2.证券公司从事证券经纪业务,应客观说明公司业务资格、服务职责、范围等情况。
  3.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制度,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1)建立健全客户账户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投资者教育、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客户交易安全监控制度,保护客户资产安全。
  (4)建立健全客户回访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证券公司应当统一组织回访客户,对新开户客户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回访,对原有客户的回访比例应当不低于上年末客户总数(不含休眠账户及中止交易账户客户)的10%。客户回访应当留痕,相关资料应当保存不少于3年。(5)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以及与客户的纠纷。证券公司及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客户投诉书面或者电子档案,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6)建立健全客户资料管理制度,保证客户资料安全完整。
  4.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管理和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规范证券经纪业务人员行为。
  (1)从事技术、风险监控、合规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营销、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等业务活动;营销人员不得经办客户账户及客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人员不得承担风险监控及合规管理职责。
  (2)与客户权益变动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之间,应当建立制衡机制。
  (3)证券公司应当以提供网上查询、书面查询或者在营业场所公示等方式,保证客户在证券公司营业时间内能够随时查询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经办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姓名、执业证书、证券经纪人证书编号等信息。
  (4)证券公司对证券经纪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不应简单地与客户开户数、客户交易量挂钩,应当将被考核人员行为的合规性、服务的适当性、客户投诉的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5.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证券营业部管理制度,保障证券营业部规范、平稳、安全运营。
  (1)证券营业部应当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放置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对各类印章登记造册,建立各类印章的使用、保管、交接等内控流程。
  (3)证券营业部应当建立健全营业场所安全保障机制,按规定进行演练,自查及演练情况应当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
  (4)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对证券营业部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
  (5)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当至少每3年强制离岗一次,强制离岗时间应当连续不少于l0个工作日。
  (6)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进行审计。
  二、证券经纪业务的禁止行为
  【例题20·单选题】
  以下不属于证券经纪业务禁止行为的是(  )。
  A.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B.根据委托单内容(可能并非当时最有利的委托价格)向交易所申报
  C.在批准的营业场所之外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D.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答案】B
  三、经纪业务的监管措施
  1.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3.证券交易所的监督。
  4.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监管机构依法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进行监管,主要监管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证券公司向监管机构的报告制度;
  (2)信息披露:
  (3)检查制度。
  四、法律责任
  (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有关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
   (三)国务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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