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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交易考试要点解析:第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17日
  要点十
  二、证券委托买卖
  (一)柜台委托
  (二)非柜台委托
  非柜台委托包括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客户应与营业部有事先约定(一般采用签订专项协议方式),并预留印鉴(签名)。无事先约定、未预留印鉴或签名的,则营业部不受理人工电话或传真委托。
  (三)撤单
  三、清算交割
  四、投资者教育及咨询服务
  (一)投资者教育
  (二)适当性管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要点十一
  五、证券投资顾问服务2010年10月,证监会公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自2011年1月】目起施行。
  (一)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含义
  (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
  2.诚实守信
  3.公平维护客户利益
  (三)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1.人员执业资格
  2.管理制度建设
  3.投资顾问业务的适当性管理
  4.证券投资建议、客户回访及投诉管理
  5.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告知客户基本信息
  6.风险揭示
  7.投资顾问服务协议
  8.投资顾问研究支持
  9.服务收费
  10.业务推广与宣传
  11.以软件工具、终端设备等为载体,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或者类似功能服务的,应符合要求
  12.留痕管理与记录留存
  (四)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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