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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要点解析:第二章

来源:233网校 2014年1月27日
  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
  要点一
   (一般规定)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交所报送年度财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交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报告应在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例题1·单选题】
  上市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A.3,2
   B.3,3
   C.4,1
   D.4,2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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