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境外上市的条件
上市公司所属企业申请境外上市,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上市公司在最近3年连续盈利。
第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对所属企业的出资申请境外上市。
第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
第四,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所属企业的净资产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的30%。
第五,上市公司与所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独立,经理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第六,上市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所属企业的股份,不得超过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前总股本的10%。
第七,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第八,上市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财务顾问的职责
(1)尽职调查。
(2)持续督导。
真题推荐:2001-2014年证券考试真题汇总
233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强强集结证券从业顶尖讲师教研团队,专为证券考证人员打造证券VIP班,同时为大家提供双师资授课,您可以选择自己喜爱的老师讲课,根据机考形式,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真机考模拟考场,让考友轻松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