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开立 | (1)开立方式:现场方式、非现场方式(见证开户、网上开户,以及中国结算认可的其他非现场开户方式) (2)证券账户的开立数量:1个投资者只能申请开立1个码通账户,1个投资者在同一市场最多可以申请开立3个A股账户、3个封闭式基金账户,只能申请开立1个信用账户、1个B股账户。 投资者申请开立A股账户时,除投资者确有需要开立单边A股账户之外,证券公司等开户代理机构应当为其同时开立沪市及深市双边A股账户。 (3)特殊法人与产品开立证券账户: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可由申请主体到中国结算北京、上海或深圳分公司任意一地临柜提交申请,也可以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提交账户开立申请。为进一步提高开户效率,申请主体应当优先通过中国结算证券账户在线业务平台申请办理。 |
信息变更 | (1) 关键信息变更: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为关键信息。对于上述关键信息的变更,投资者应通过临柜、见证等方式办理。 (2) 其他非关键信息变更:开户代理机构可通过临柜、见证、网络、电话等方式受理投资者申请,核实投资者身份后予以办理。 |
注销 | 证券公司在接到投资者销户申请后,应当在与该证券胀户相关的业务了结后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根据中国结算要求,对于非现场开户(包括见证开户和网上开户)的投资者,开户代理机构应当至少提供与开户方式一致的非现场销户(见证销户和网上销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