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法》总则系统性地构建了证券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责任体系,其核心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证券违法行为的主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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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第七十八条)
- 虚假记载:在披露文件中作不实陈述
- 误导性陈述:披露不完整或模糊信息
- 重大遗漏:未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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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操纵行为(第五十五条)
- 连续交易操纵
- 约定交易操纵
- 虚假申报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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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行为(第五十三条)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 泄露内幕信息
- 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交易
二、法律责任承担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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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第一百八十五条)
- 警告
- 没收违法所得
- 罚款(最高可达违法所得的十倍)
- 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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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第八十九条)
- 赔偿投资者损失
- 连带责任(中介机构)
- 民事赔偿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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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第二百一十九条)
- 内幕交易罪
- 操纵证券市场罪
-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典型案例分析:
- 2024年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被处以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
- 某证券分析师内幕交易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某私募基金市场操纵案,赔偿投资者损失2.3亿元
最新执法动态显示: ① 2024年上半年证券违法案件查处数量同比上升31% ② 投资者通过代表人诉讼获赔金额超15亿元 ③ 行刑衔接机制移送案件数量创历史新高
风险防范提示:
- 投资者应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 警惕异常交易行为和市场传闻
- 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的严密法网,有力维护了资本市场秩序。
科目: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考点: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