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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考试卷二全真押密模拟题及答案5

来源:233网校 2014年9月11日
导读: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最后冲刺阶段,233网校整理了卷二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供各位学习参考!
  61.下列哪些人员属于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
  A.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B.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C.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
  D.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

  62.下列情形中哪些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A.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B.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C.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D.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枪支的

  63.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构成赌博罪的主体?
  A.赌场的所有雇员
  B.赌头
  C.赌棍来源
  D.凡曾参与赌注较大的赌博者

  6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哪些情形?
  A.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B.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
  C.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D.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

  65.下列关于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手段不同
  C.犯罪侵犯的客体不同
  D.犯罪发生的时间不同 

  61.[考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主体
  [答案及解析]ABCD。依据《刑法修正案(七)》第l80条第l款的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4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2.[考点]按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ABC。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规定:“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63.[考点]赌博罪的主体
  [答案及解析]AD。构成赌博罪在主观上必须具有以营利为目的,本罪的主体实际上由两种人构成,B项“赌头”,即开设赌场、聚集他人组织、提供场所并从中获利者,至于其本人是否参与赌博,不影响本罪的成立。C、项“赌棍”,即以赌博为常业者。一般参与赌博者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但不宜作为犯罪处理。凡曾参与赌注较大的赌博者并非一定是以赌博为常业者;赌场的所有雇员并非全是赌头,所以A、D不正确。
  64.[考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情形
  [答案及解析]AD。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65.[考点]徇私枉法罪与包庇罪的区别
  [答案及解析]ABCD。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只能由司法工作人员构成,要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且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即判决生效之前,其所侵犯的客体除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以外,主要侵犯的是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声誉。包庇罪通过作假证明、帮助毁灭罪迹、隐藏或毁灭罪证等手段,实现包庇行为,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包庇,可以在犯罪分子犯罪后的任何阶段实施,既可能在侦查、预审、起诉、审判阶段实施,也可能在判决之后实施,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66.刑事诉讼法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最主要、最明显的差别在于:
  A.采用的程序不同
  B.依据的实体法不同
  C.解决的实体问题不同
  D.采取的方式、方法不同

  67.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在少数民族聚居或多民族杂居地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应当用汉字发布判决书
  B.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
  C.应当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布告和其他文件
  D.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可以为他们提供翻译

  68.下列人员中,既不属于控诉一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的诉讼参与人的是:
  A.辩护人
  B.证人
  C.翻译人员
  D.鉴定人

  69.下列哪些案件应当由地方法院进行审理?
  A.王某在铁路上将李某杀害
  B.张某在部队营区盗窃军用枪支
  C.李某入伍前犯罪,服役期内发现的
  D.夏某服役期内涉嫌盗窃军事秘密,退役后发现的

  70.常某因故意杀人罪被起诉至人民法院,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辩护人没有异议。常某于是当庭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不应准许
  B.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D.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
  
  66.[考点]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差别
  [答案及解析]BC。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之间最明显、最主要的差别,在于这三种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和所依据的实体法律不同。刑事诉讼所要解决的实体问题是犯罪和刑罚问题,核心是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所解决的问题则与此无关。刑事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国家刑事法律,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所依据的实体法则是规定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方面内容的民事法律和调整行政关系的国家行政法律。所以本题选BC项。
  67.[考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案及解析]BC。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因此,B、C项正确。
  68.[考点]诉讼参与人的分类
  [答案及解析]BCD。证人是以自己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人。鉴定人是以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解决刑事案件中的专门问题的人。翻译人员是为刑事诉讼活动进行翻译的人员。这三种人是中立的,既不属于控诉方,也不属于辩护一方。而辩护人属于辩护一方,公诉人属于控诉一方。故本题答案为B、C、D项。
  69.[考点]专门管辖
  [答案及解析]ABC。《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该法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本题主要考查专门管辖的相关规定。犯罪地点是作为地域管辖的一个判断依据,并不涉及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管辖主体种类区分的问题,王某在铁路上将李某杀害,故A项仍由地方法院管辖;张某在营区内盗窃军用枪支,属于第21条第(1)项的内容,故B项当选;李某入伍前犯罪,服役期内发现的,属于第21条第(3)项的范围,选项中并未体现需要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情况,所以C项当选;夏某属于第21条第(4)项的情形,盗窃军事秘密属于例外情况,所以D项不当选。故本题A、B、C项当选。
  70.[考点]被告拒绝辩护[答案及解析]BCD。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据此,本题B、C、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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