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中级经济师 > 模拟试题 > 经济基础知识模拟题

2017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练习题:第三十四章

来源:233网校 2017-06-09 10:32:00

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无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和主合同。

4.A

【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特征。无效合同自始无效,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5.C

【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待定的合同。张某与吴某之间的油画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6.D

【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待定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7.A

【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待定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8.A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效力。李某愿意将自己的手机低于市场价格卖给黄某,属于表达其真实意思,所以选项A正确。将电脑赠与他人的行为不属于与l2岁孩子的年龄、智力相当的行为,该赠与行为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生效,所以选项B错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变更的合同,所以选项C是错误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选项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CE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2)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4)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能由合同法调整。

2.ACD

【解析】本题考查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赠与合同和借用合同是单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银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3.BE

【解析】本题考查实践合同的种类。保管合同、借用合同都属于实践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4.BCDE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和合同的形式合法。

5.AcD

【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的种类。选项BE均属于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

6.AcD

【解析】本题考查可变更或可撤销合同。选项B属于无效合同,选项E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7.BD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变更及撤销请求权的行使。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8.BC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购2017年中级经济师高端班,赠送槐俊升老师独家“经济基础《通关宝典》”(含常考点+精编 1000题,刷完必过);金融/工商/人力/财税四科考前4套;还有VIP大数据题库哦!【点击马上查看>>>

编辑推荐:2017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练习题汇总

资料下载:中级经济师各科精讲讲义下载

添加经济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经济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经济师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