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备考2025年注安技术科目时,“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这一考点需掌握起重机械安全装置、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等内容。
2025年注安技术考点:起重机械安全技术
一、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一)制动器
制动器是停止或限制起重机的运动或功能的装置。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起升、变幅、运行、旋转机构都必须装设机械式制动器。
起升机构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应当至少装设一个工作制动器,吊运熔融金属、易燃易爆化学品或者危险品的起升,
每套驱动系统应当至少装设两套独立的工作制动器。需要要控制下降制动距离的起重机械,其制动距离一般可控制为不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65。
从工作安全出发,起重机的各工作机构都应采用常闭式制动器,常闭式制动器经常处于合闸状态,可用电磁铁或电力液压推杆器等外力的作用使之松闸。
(二)起重量限制器—桥架式起重机
超载限制器,限制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可分为自动停止型、报警型、综合型。
(三)起重力矩限制器—臂架式起重机
臂架式起重机的工作幅度可以改变,当起重力矩大于极限力矩时,会造成臂架折弯或折断,造成起重机整机失稳而倾覆或倾翻。
(五)起升高度限制器
起升高度限制器,用于限制起升高度的安全保护装置,也称吊钩高度限位器。一般装在起重臂的头部,当吊钩滑升到极限位置,切断电路停车,再合闸时,吊钩只能下降。
(六)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
运行机构行程限位器,也称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凡是动力驱动的起重机,其运行极限位置都应装设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轨道式起重机运行机构,应在每个运行方向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在行程端部应安装限位开关挡铁,挡铁的安装位置应充分考虑起重机的制动行程,保证起重机在驶入轨道末端时或与同一轨道上其他起重机相距在不小于 0.5 m范围内时能自动停车。
(七)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起重机的大车(小车)轨道末段需安装挡架,缓冲器安装在挡架或起重机上,当起重机与轨道末段挡架相撞击时,缓冲器能保证起重机能平稳停车。桥式、门式起重机和装卸桥,以及门座起重机或升降机(有轨式起重机)等都要装设缓冲器。
缓冲器或缓冲装置可以安装在起重机上或轨道端部止挡装置上。
施工升降机应当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应当由电气安全开关监控液压缓冲器的动作,当液压缓冲部被压缩时,运载装置不能通过正常操作启动;
简易升降机应当在货厢和对重行程底部的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如果采用耗能型缓冲器,应当设置检查缓冲器是否正常复位的电气装置。
(八)紧(应)急停止开关
紧(应)急停止开关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切断动力回路总电源,应在每个控制台附近设置一只红色按钮。
(九)联锁保护装置
可两处操作或采用有线控制的起重机,应装设联锁保护装置,以保证只能在一处操作,防止两处同时都能操作。
(十)偏斜显示(限制)装置
偏斜显示(限制)装置也称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跨度等于或超过40 m的装卸桥和门式起重机,应装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十一)防坠安全器2024新增知识点
防坠安全器是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限制吊笼的运行速度,防止吊笼坠落。
(1)设备正常工作时,防坠安全器不应动作。当吊笼超速运行达到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时,防坠安全器应立即动作并可靠制停。
(2)在防坠安全器发生作用的同时切断传动装置的电源。
(3)防坠安全器不应当借助于电气、液压或者气动装置来动作。
(4)防坠安全器或其制停装置应当安装在吊笼上并由吊笼超速来直接触发。
(5)防坠安全器应当能够使载有1.3倍额定载荷的吊笼停止并且保持停止状态。
(6)如允许对重的下方设有人可以到达的空间,则对重应当配备防坠安全器。
(十二)抗风防滑装置—轨道运行的起重机
露天工作于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如门式起重机、装卸桥、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均应装设抗风防滑装置。
起重机抗风防滑装置主要有3类: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
(十三)防碰撞装置
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要求安装防撞装置。防撞装置发出警报或直接切断运行机构的动力源。
(十四)防止臂架向后倾翻装置—防后倾(仰)装置
用柔性钢丝绳牵引吊臂进行变幅的起重机,当遇到突然卸载等情况时,产生使吊臂后倾的力,流动式起重机和动臂式塔式起重机上应安装防后倾装置(液压变幅除外)。
(十五)回转限位装置
回转限位装置也称回转锁定装置,臂架起重机处于运输、行驶或非工作状态时,锁住回转部分,使之不能转动的装置。
(十七)钢丝绳及卷筒的防松防脱装置
(1)钢丝绳绳端固定装置应当具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用压板固定时,压板数量应当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并且具有防松或者自紧的性能,固定强度不低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0% (塔式起重机为100%);用绳夹固定时,每两个绳夹间距应当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并且保证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1.钢丝绳
(2)吊具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应当不少于2圈(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应当不少于3圈)。
(4) 载荷由多根钢丝绳承受时,应当装设能够有效保证各根钢丝绳受力均衡的装置。
(5) 除辅助机构外,不允许使用接长的钢丝绳。
三、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技术★★★★
(1)开机作业前,应确认处于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所有控制器是否置于零位;起重机上和作业区内是否有无关人员,作业人员是否撤离到安全区;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碍物;起重机与其他设备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离是否在0.5 m以上;电源断路装置是否加锁或有警示标牌;流动式起重机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场地,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示警。
(3)司机在正常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不得利用打反车制动;不得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进行检查和维修;吊物不得从人头顶上通过,吊物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4)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立即执行。
(5)吊载接近或达到额定值,或起吊危险器(液态金属、有害物、易燃易爆物)时,吊运前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确认无问题后再吊运。
(7)有下述情况时,司机不应操作(十不吊):
①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⑥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②指挥人员信号不明确不吊;④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⑨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⑦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⑤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③捆绑、吊挂不牢固或不平衡,有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⑧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⑩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置零,关闭总电源。
(9)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不允许同时利用主、副钩工作(设计允许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每台起重机都不得超载。吊运过程应保特钢丝绳垂直,保持运行同步。
(11)露天作业的轨道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当工作结束时,应锚定住起重机。
(三)司索工安全操作技术
(1)准备吊具。对吊物的质量和重心估计要准确,如果是目测估算,应增大20%来选择吊具。
(2)捆绑吊物。吊物不能被其他物体挤压,被埋或被冻的物体要完全挖出。切断与周围管、线的一切联系;清除吊物表面或空腔内的杂物,将可移动的零件锁紧或捆牢,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吊物捆扎部位的毛刺要打磨平滑,尖棱利角应加垫物;大而重的物体应加诱导绳,诱导绳长应能使司索工既可握住绳头,同时又能避开吊物正下方。
(3)挂钩起钩。吊钩要位于被吊物重心的正上方,不准斜拉吊钩硬挂,防止提升后吊物翻转、摆动;吊物高大需要垫物攀高挂钩、摘钩时,脚踏物一定要稳固垫实,禁止使用易滚动物体(圆木、管子、滚筒等)做脚踏物。攀高必须佩戴安全带,防止人员坠落跌伤;
(4)摘钩卸载。卸载不要挤压电气线路和其他管线,不要阻塞通道;摘钩时应等所有吊索完全松弛再进行,不允许抖绳摘索,更不许利用起重机抽索。
(5)搬运过程的指挥。指挥者所处位置应能全面观察作业现场,并使司机、司索工都可清楚看到;在作业进行的整个过程中,指挥者和司索工都不得擅离职守。
经典习题
起重机安全装置是指防止起重机在意外情况下损坏的装置,起重机上除常用的电气保护装置、声音信号和色灯外,还有多种其他安全装置。其中,不需要装防倾斜装置的起重设备是( )。
A.流动式起重机
B.塔式起重机
C.门式起重机
D.悬臂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的主梁跨度广大,故得名门式,其起重能力大,稳定性高,具有较高的作业效率和安全性能。不需要装防倾斜装置。
为了保证起重机械的安全吊起,吊运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关于起吊前准备工作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应对使用的吊具及附件进行安全检查
B.使用流动式起重机要将地面垫实垫平
C.尺寸、形状不同的物品不得混合捆绑
D.应检查起重机的支脚是否牢固可靠
尺寸、形状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方式不得混吊,防止坠落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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