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动火作业涉及使用明火或产生火花的工具,极易引发火灾。因此,企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动火作业规程,包括动火前的准备工作、动火过程中的监控以及动火后的清理工作。同时,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区域。通过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安全。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