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以下单位需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这些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这些单位涉及高危行业,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因此需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力量,必须建立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待命,能够迅速出动进行救援。
通过明确这些单位的应急值班要求,可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应急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