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规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具体措施包括:
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置技术组,负责应急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技术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制定值班计划: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24小时应急值班计划,明确每个时间段的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
配备必要的设备:单位应当为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应急装备和防护用品,确保他们在值班期间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工作。
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机制,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及时接收和传递应急信息,并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定期培训和演练: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通过这些措施,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单位可以有效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考试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应急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