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由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具体来说,以下几种行为可能构成该罪: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未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进行组织、管理和操作,如未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消防设施不足等。
疏忽大意:相关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例如,对现场的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等。
故意隐瞒或不报告: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故意隐瞒事故情况或不及时报告,导致救援延误,进一步扩大了事故的损失。
指挥失误:活动中的指挥人员在指挥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导致人员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例如,错误的疏散指令、应急措施不当等。
其他违法行为: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如果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非法使用危险物品、违规搭建临时设施等,也可能构成重大安全事故罪。
重要提示: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和培训,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案例分析:某市举办的一次大型音乐会,由于现场管理混乱,安全出口被堵塞,导致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事后调查发现,主办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且现场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最终,主办方及相关责任人因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任何疏忽或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后果。
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考点: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1、某地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5人死亡。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的刑罚是()。
A.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B.5年以下有期徒刑
C.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D.5年以上有期徒刑
2、某县文化局举办大型元宵节迎春灯展活动,委托某文化旅游公司制定活动方案,实施中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死亡36人的踩踏事故,涉嫌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下列人员中,涉嫌构成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 )。
A.该灯展活动的赞助商
B.该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C.该县文化局主管领导
D.该文化旅游公司主要负责人
3、构成安全生产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安全生产犯罪刑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D.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