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需满足考试成绩管理和科目合格要求,具体规则如下:
(1)成绩管理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 “2 次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这意味着考生需在连续的 2 次考试中完成指定科目的合格考核,若超出 2 次考试周期(即第 3 次考试及以后),之前的合格成绩将失效,需重新参加对应科目考试。例如,考生在 2024 年下半年考试中通过《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但《银行业专业实务》某专业类别未合格,可在 2025 年上半年考试中继续报考该专业类别,若合格则符合证书申领条件;若 2025 年上半年仍未合格,则 2024 年下半年的《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成绩作废,需重新报考两科。
(2)科目合格要求
需同时通过两门科目:
必考科目:《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该科目主要考查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职业道德等基础内容,是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通用知识。
选考科目:《银行业专业实务》中的 1 个专业类别(包括个人理财、公司信贷、个人贷款、风险管理、银行管理等),考生可根据自身职业方向选择。
(3)其他专业类别合格的处理
若考生在通过上述两门科目后,继续参加《银行业专业实务》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并合格,将获得对应专业类别的 “考试合格证明”,而非新的证书。该证明可作为从业人员跨领域能力的补充证明,有助于职业发展中拓宽业务范围(如从 “个人理财” 方向拓展至 “风险管理” 方向)。
2025年上半年银行从业证书历年一般在考后20-30天左右申请,具体申请时间会在中国银行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