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具有独特性。其一,项目资产抵押较为常见,且抵押范围可能涵盖项目未来收益权。例如,在收费公路项目融资中,不仅将公路相关的土地、建筑设施等资产抵押给银行,还会把未来一定期限内的收费权进行质押。这种担保方式的作用在于,当项目出现违约时,银行可通过处置抵押资产及收费权来收回部分贷款,收费权质押为银行提供了基于项目运营收益的还款保障,即便项目公司其他资产有限,银行也能从项目核心收益来源获得补偿。
完工担保也是项目融资中特有的重要担保方式。通常由项目发起人或其他有实力的第三方提供,承诺在项目不能按照预定计划完工时,承担相应责任,如补足资金缺口、完成项目建设等。例如在大型水电站建设项目中,发起人提供完工担保,若建设过程中因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项目停滞,担保人需介入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成,保障银行贷款资金安全,因为只有项目顺利完工并投入运营,才有产生收益偿还贷款的可能。
此外,还有浮动抵押担保,它以项目公司的全部资产为抵押,但抵押物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处于动态变化状态。如制造业项目,生产设备、原材料等资产随着生产经营不断变动,浮动抵押允许抵押物在正常经营范围内流转,不影响项目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又为银行提供了整体资产的担保覆盖,在项目出现风险时,银行有权冻结抵押物,保障自身权益,这与一般贷款相对固定的抵押担保方式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