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发放的通知
各位考生:
茂名市2024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定于3月25日起开始发放。请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发证窗口领取,代领人需出示代领人和被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管理服务”,点击在线办理后,在项目名称处填写清楚要邮寄的证书名称及考试年度,提交后按流程办理邮寄。(注:邮寄证书存在丢失风险,丢失后证书无法补办,确需邮寄责任自负。)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办公地址:茂名市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发证窗口。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link.233.com/15122/xwzx/tzgg/content/post_1459299.html
----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
取得一级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条件
1、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担任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
注册时限:1、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级消防工程师初始注册所需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聘用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证明材料;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复印件。(聘用单位同时申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材料。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