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建筑定性和耐火等级检查时,准确区分汽车库与修车库的防火类别是确保消防系统设计合规的基础。尽管二者均涉及机动车停放或维护,但由于修车库存在明火作业、油污积聚等高风险因素,其火灾危险性远高于普通汽车库,因此在分类标准和耐火要求上更为严格。
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 的规定,汽车库主要依据停车数量划分类别:Ⅰ类为>300辆,Ⅱ类为151~300辆,Ⅲ类为51~150辆,Ⅳ类为≤50辆。而修车库除车位数外,还需结合建筑面积综合判断,例如Ⅰ类修车库指车位数>15个或总建筑面积>3000㎡;同时,凡涉及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维修的,无论规模大小,一律按Ⅰ类标准执行。
在耐火等级要求方面,两者也存在明显差异。所有Ⅰ、Ⅱ类汽车库及高层汽车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但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必须达到一级耐火等级。相比之下,Ⅰ、Ⅱ类修车库以及使用易燃液体作为清洗剂或存在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的修车库,无论是否位于地下,均应采用一级耐火等级。
此外,在构件燃烧性能上,一级耐火等级的承重墙需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小时,柱不低于2.50小时,梁不低于2.00小时,楼板不低于1.50小时,而二级可适度放宽。检查中应重点核查结构设计说明、材料检测报告与实际施工是否一致。
实务中常见问题包括:将修车库误按汽车库标准分类、未识别甲类车辆维修作业带来的升级要求、或将多层修车库当作单层处理。这些错误可能导致防火分区过大、疏散距离超标或自动灭火系统漏设,带来严重安全隐患。因此,技术人员必须结合工艺流程图和使用性质,精准判别设施类别,确保消防安全体系完整有效。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