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进行建筑定性与耐火等级检查时,建筑高度的确定是首要技术环节,而其计算方法因屋面形式的不同存在显著差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A.0.1条规定,平屋面建筑的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垂直高度计算;而坡屋面建筑则应按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这一区别看似细微,实则关系重大。例如,某教学楼采用坡屋面设计,屋脊高度为26米,檐口高度为22米,则其平均高度为(22+26)/2=24米,恰好达到高层公共建筑的判定阈值。若错误地以屋脊高度直接判定,则可能误认为已超限,导致过度设计;反之,若仅按檐口高度判断,则可能漏判,造成防火措施严重不足。
一旦建筑高度达到或超过24米(公共建筑)或27米(住宅建筑),即属于高层建筑,必须执行更严格的消防技术标准:如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需为A级,且必须设置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等。
此外,在实际工程中还应注意局部突出屋顶的辅助用房(如电梯机房、水箱间)的处理原则——当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面面积的1/4时,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但该条款不能改变主体屋面类型的判定依据。
因此,作为消防工程师,在审查设计文件时必须结合建筑剖面图、标高系统和屋面构造准确核算建筑高度,确保建筑分类正确,从源头上保障防火设计的合规性与安全性。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建筑高度
1、某组合式公共建筑,建筑的三部分A、B、C分别位于不同地坪高度上,且建筑之间均用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A、B、C的高度分别为22m、23m、25m,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建筑B的建筑高度为23m
B.可分别确定各自的建筑高度
C.建筑A为单、多层公共建筑
D.应按建筑高度最大的,确定该组合建筑总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