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注册消防工程师必须在每个注册有效期(三年)内完成不少于18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这是实现再注册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未能按时、按量完成规定学时,将直接影响其执业资格的延续。
首先,最直接的后果是无法通过再注册审核。按照规定,申请再注册时需提交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材料,未完成者即使其他条件全部符合,也将被驳回申请。这意味着一旦注册失效,个人将丧失签署消防技术文件、主持消防安全评估、出具检测报告等法定权利,严重影响职业发展和收入来源。
其次,从行业监管角度看,近年来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不断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动态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技术人员的注册状态和继续教育记录已成为重点核查内容。若发现服务机构聘用未完成继续教育或已失去注册资格的工程师,不仅该人员会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所在单位也可能因“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技术人员”而受到行政处罚。
此外,《办法》明确指出,继续教育内容涵盖最新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以及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如不参与学习,极易导致知识体系滞后,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技术判断失误,增加执业风险。例如,在进行建筑防火性能化设计或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时,依据过时标准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每位注册消防工程师都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将其视为提升专业能力、规避执业风险的重要途径,主动完成规定学时,确保执业资格持续有效。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1、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公消[2018]56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内容的继续教育课程
B.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2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
C.注册消防工程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的继续教育培训
D.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网络教学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