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发布以来,我国消防审批制度实现了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的战略性转变,极大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也对社会单位的自律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改革前,多数建设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方可投入使用。而根据改革意见,部分公众聚集场所推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可自主选择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办理,消防救援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前置,仅作形式审查即予以许可。这大大缩短了项目开业周期,提升了行政效率。
然而,“简化审批”绝不等于“放松监管”。相反,改革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消防救援机构将在作出许可后规定期限内,对承诺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若发现实际状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将依法撤销许可,并记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对于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还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实行行业限制或禁入。
此外,取消一般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 也是本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除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不再强制要求向消防部门报备验收资料,转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对结果负责,体现了政府职能由“管理者”向“监督者”的角色转换。
这一系列变革要求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内部消防管理制度,确保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法定义务,防范因监管缺位导致的风险累积。
科目: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考点:‹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1、2020年8月,某酒店拟采购一批消防产品。下列拟采购的消防产品,应获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
A.感烟火灾探测器
B.消防水带
C.消防应急灯具
D.干粉灭火器
E.防火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