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侵害专利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侵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以及其他权益的行为,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假冒专利罪的追诉标准确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到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假冒他人专利的;造成恶劣影响的。
5.诉讼时效
(1)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2)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 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 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考点九】优先权原则
1.商标:6个月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享有优先权。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2个月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享有优先权。
3.外观设计专利:6个月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享有优先权。
【考点十】注册商标的申请与核准
1.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2.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3.商标注册申请的方法
(1)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②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2)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3)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4)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4.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
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阶段。对于有争议的商标,还可能发生复审或者裁定。
5.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除以下两种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的规定、不得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情形的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2)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的规定的,或者违反《商标法》有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的, 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