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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税法》命题规律总结及趋势预测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3日

第十二章
印花税法
3~5分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目、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的规定;计税依据的确定;税收优惠规定;处罚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在各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注意与企业所得税在题目中一并计算。

第十三章
契税法
2~3分
征税对象的内容;税率、计税依据的规定;税收优惠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新增内容。

第十四章
企业所得税法
10~16分
征税对象的确定;税率的使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的确定,亏损弥补规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税收优惠规定,税额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和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列。
难点是成本、费用扣除的计算,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企业合并、分立的税务处理。
注意企业所得税与流转税、有关小税种合并计算的相互关系。

第十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0~12分
纳税义务人、税率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收入总额、准予列支项目、不得列支项目的确定;资产的税务处理;生产性企业税收优惠,先进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企业税收优惠,再投资退税额计算,亏损弥补;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是准予列支项目、不得列支项目的确定,各种税收优惠规定的运用。注意企业从生产经营开始到税后利润的计算,以及外方将分得税后利润再投资退税的计算。

第十六章
个人所得税法
10~12分
纳税义务人、应税所得项目、税率、加成与减征,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代付税款的计算、税收优惠、境外所得已纳税款的抵免。每次收入的确定及公益性捐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承包经营企业及个人取得综合收入、外籍来华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税收优惠,自行申报纳税。中国公民年终一次性取得全年奖金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是劳务所得的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代付税款的计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注意境内、外多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3~5分
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的领购与检查、税款征收、法律责任、涉税犯罪。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延期纳税滞纳金,违章行为及处罚,偷税罪的确认和处罚。
难点是征收管理法与前面各个实体税种在法律责任方面的判断和处罚。

第十八章
税务行政法规
2~3分
税务处罚的主体、简易程序、听证、处罚的执行,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种类、受案范围,复议申请时间,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请求时限,税务行政赔偿的特别保障,诉讼程序,赔偿方式。
注意处罚的种类、金额、数量及期限。

(二)2006年教材新增内容
2006年《税法》辅导教材与2005年教材相比较,小税种变化不大,但是增值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随着征管制度的完善而增加了较多的新内容。根据以往经验,每年新增和变化的内容,都会出现在当年考题中,考生应高度重视,深入理解和把握。现将2006年《税法》主要新增和变化的内容列表如下:
章目
名称
新增内容提要

第一章
税法概论
无大变化

第二章
增值税法
1.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免税资格的认定
2.对从事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的征税规定
3.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费用的征税规定
4.纳税人销售货物和销售汽车时代为收取的费用的征税规定
5.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所收取费用的征税规定
6.印刷单位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行为的征税规定
7.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免税规定
8.债转股协议下的货物资产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活动的免税规定
9.预缴增值税抵减应纳税额时的有关规定
10.在进口环节和国内环节增值税适用税率执行不一致时的征税规定
11.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有关规定
12.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支付的运输费用、取得的国际货物代理业等的发票的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规定
13.纳税人兼营免税或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的划分
14.一般纳税人注销进项税额时的处理
15.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的处理
16.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的处理
17.将货物交付代销行为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有关规定
18.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认定管理和申报及受理、审核和审批
19.期货交易专用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第三章消费税法果啤属于啤酒,按规定征税

第四章
营业税法
1.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减按3%的税率征税
2.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租赁”项目征税营业税
3.国航和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各自营业额的确定
4.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点任何形式的手续费收入均照章征税
5.为钻井作业提供泥浆和工程技术服务的行为,征收营业税
6.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转干部等的营业税免征规定
7.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规定
8.单位和个人处置垃圾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9.在京外国商会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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