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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前辅导第十五章契税法(1)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31日
契税一次性征收,普遍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本外国公民。。

一、征税对象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对象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即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即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出售,由承受者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芦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

(4)房屋赠与

即房屋所有者将其房屋无偿转让给受赠者的行为。

(5)房屋交换

即房屋所有者之间互相交换房屋的行为。

(6)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的行为

1、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

2、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

3、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4、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纳税义务人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

(1)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2)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3)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公民。

二、税率

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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