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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考试:叶青的税法的讲座笔记(一)

来源:233网校 2007年12月24日

•例: 某适用“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2年10月,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820万元,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为150万美元(汇率1:8.2),当期购进的各种货物中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320万元人民币,另有购货的运输发票2张,一张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输发票,运费为0.2万元,另一张是购进原材料的运费发票,运费为0.4万元,含公路建设基金0.1万元。已知该企业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退税税率为15%,上期未扣完的进项税额为23万元。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10月应纳和应退的增值税额。
•解:(1)免征出口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508.2(17%-15%)=24.6(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82017%-(320+0.47%-24.6)-23=-179.028(万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150 8.2 15%=184.5(万元)
•因为184.5大于179.028,所以当期的退税额为179.02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为184.5-179.028=5.472万元
•另参见教材P49-50举例。
•注意例4税率错误“征税税率15%”应改为“征税税率17%,退税税率为15%”和当期免抵税额错误(“4”改为“14”)
(二)“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 的计算方法:
•(1)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外贸收购不含税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①出口货物收入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对购进特种退(免)税货物(12类),因小规模企业提供的是普通发票,其退税计算公式是:
•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6%)×退税率(6%或5%)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应退税额=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进项金额×原辅材料适用的退税率+加工费×货物适用的退税率
•例见P51,注意牛仔布退税率应改为17%。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管理
对出口退税的管理,主要规定了对出口退税登记、办理程序和须提供的凭证、审核及违章处罚等等作了规定。P74
•特别注意违章处罚的规定。P81
第九节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基本规定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当天。
•2、具体规定如下:
二、纳税期限
第十节纳税地点和纳税申报
•一、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未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应向销售地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补征。
二、纳税地点
•2、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
•(1)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非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进口货物,应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申报纳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 纳税人应按有关规定填具并报送纳税申报表、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或代扣代缴报告表。见P53-58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见P58
第十一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及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领购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
•2、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
•3、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5)未按规定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7)未按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用、存情况;(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4、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但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2、销售免税项目;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提供非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国家税务总局的其他规定,见P60
二、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 另外,从1995年7月1日起,
• 对商业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用品)、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 对生产经营机器、机车、轮船、锅炉等大型机械、电子设备的工商企业,凡直接销售使用单位的,不再开具专用发票。
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6、按照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10、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
•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四、专用发票开具时限
•注:凡开具了专用发票其销售额未按规定计入销售账户核算的,一律按偷税论处P61
• 如:税务机关在检查华新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时,发现一张专用发票填开的30万元销售金额没有做销售入账。问其原因,华新公司告知由于新成立一个下属公司,还未办税务凳记,不能领取专用发票,但已有销售业务发生。为了不影响业务,暂由本公司代开发票,30万元销售收入已入下属公司账上,所以我公司未入账。
•分析:①代开发票违反发票管理规定;
•②代开发票30万元应计入华新公司账上作为收入,并计算销项税额,谁开发票作谁的收入。
•③对华新公司按偷税论处。
五、专用发票开具联次及票样
•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统一规定为四联,各联次必须按以下规定用途使用:P61
•(1)第一联为存根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
•(2)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3)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4)第四联为记账联,销售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六、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的要求
•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机外发票。
•具体要求和报送资料见P62
七、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1、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P63两条规定)
•2、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P63八条规定)
•3、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这里是指前面所讲的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八、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的处理
• 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在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P63
•①退货情况:购货方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售方。取得红字发票,冲减当期进项税。销售方在收到后,应在该发票联和抵扣联及有关的存根联、记账联上注明“作废”字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凭证。
•②折让情况: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未付货款但已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
•①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给销货方取得红字专用发票,扣减当期进项税额。
•②销售方:取得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可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并将其记账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余三联不得撕下。再将从原购买方收到的原抵扣联、发票联贴在红字专用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和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
九、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一)关于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P64
•(1)对违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视具体情况,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在不超过半年内停止领购专用发票。
•(2)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报失。
(二)关于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处理
•(1)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的,一律按票面所列货物的适用税率全额补征税款,并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按偷税给予处罚。
•(2)对纳税人取得代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3)对代开、虚开专用发票构成犯罪的,按《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处以刑罚。
•(三)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购货方与销货方交易真实,发票真实,但不知销货方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或不予退税,已抵扣或已退税,应依法追缴。
•2、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应准予抵扣或退税。
•3、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抵扣或退税前已知道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发票应按有关规定处理P65
•4、特别注意:按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处理的情形P65(1)、(2)、(3)
•(四)关于对大面额专用发票的改版。见P65
练习题
•一. 单选题
•1.增值税暂行条例中所称的货物,是指( A)
•A.有形动产 B.有形资产 C.不动产 D.无形资产
•2.下列业务中,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是(B )
•A.房屋装修业务 B.汽车修理业务 C.装卸搬运业务 D.饮食服务业务
•3.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是( C)
•A.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C.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将购买的货物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属于( A )
•A.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B.市(地)级以上税务机关 C.省级税务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
•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 A)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 B.发生首笔增值税业务时 C.开业6个月之内 D.次年1月底之前
•6.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 C)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A.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之日起15日内
•B.当年12月底之前 C.次年1月底之前 D.次年3个月内
•7.某商场以”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本期销售A商品50台,每台售价(含税)4 680元,同时赠送B商品50件(B商品账面含税单价为23.40元/件)。A、B商品适用税率均为17%,该商场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是( A)
•A.34 170元 B.34 000元 C.33 830元 D.32 830元
•分析:将购买的商品无偿增送他人,视同销售。
•销项税额=504680(1+17%)17% + 5023.4(1+17%)17%=34170
• 8.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销售散装白酒20吨,并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销售额为100 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3 510元,已单独入账核算.该厂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是( B )
•A.17596.70元 B.17510元 C.17000元 D.14529.91元
•分析: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包装物押金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销项税额=10000017%+3510(1+17%) 17%
•9.某商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D商品,取得现金收入5850元;取得旧货物若干件,收购金额为2340元.该货物适用税率为17%。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是(C)
• A.1392.30元 B.1190元 C.850元 D.510元
•分析: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5850(1+17%)17%=850
•10.下列项目中,即使取得法定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A )
•A.购进的用于本单位房屋维修的材料 C.进口的用于生产应税产品的料件
•B.购进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免税农业产品 D.接受投资的用于应税项目的原材料
•11、2003年4月甲工业企业将已使用过的下列固定资产对外出售。(1)送货用摩托车1辆,原价4000元,售价5000元(含税);(2)卡车1辆,原价80000元,售价50000元(含税);(3)旧设备1台,原价30000元,售价40000元(含税)。该月甲企业出售上述固定资产应纳增值税为(B)。
•A、1730.77元 B、865.39元 C、2547.17元 D、1273.58元
二. 多选题
•1.下列各项中,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征收增值税的有( AB )
•A.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 B.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C.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 D.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烟酒费、茶水饮料费
•2.下列纳税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有(ABCD)
•A.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商品零售企业 B.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 C.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D.专门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
•3.根据现行制度规定,下列货物销售行为中,其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低至4%的有( ABD)
•A.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B.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C.销售旧货 D.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免税货物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纳税.但价外费用不包括( ABC )
•A.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B.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C.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并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 D.承运部门将运费发票开具给纳税人,由纳税人另开发票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运费
5.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有(ACD )
A.将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B.将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职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 D.将自制的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6.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依照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所依据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AB )
•A.运费 B.建设基金 C.装卸费 D.保险费
•7.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项目中,应将其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抵减出来的有(AD )
•A.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B.将自制货物用于本单位在建工程 D.将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设施
•8.下列各项中,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有(ABCD )
•A.一般纳税人外购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B.一般纳税人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C.一般纳税人进口固定资产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D.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9.下列各项中,免征增值税的有( BD )
•A.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C.一般生产和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共用的仪器、设备
•B.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D.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三. 判断题
•1.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仍以原出租或发包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增值税应纳税款一律由购买者代扣代缴.( ×)
•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在征税时,一律视为含税收入,将其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后并入销售额,据以计算.( √)
•4.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
•5.纳税人为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可以从销售额中减除,扣减折扣发生期的销项税额.(× )
•6.一般纳税人购买或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结算单据所列运费金额,依照7%的扣除税额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 )
•7.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依普通发票注明金额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予以扣除。 ( √ )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被确定为一并征收增值税的,其销售额应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但混合销售行为或兼营行为涉及的非应税劳务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
•9.一般纳税人将自制货物用于本单位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应将用于上述项目的自制货物所耗用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发生期进项税额中抵减出来.( × )
•10.对于一般纳税人进货退出或折让而不扣减当期进项税额,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都将被认定是偷税行为,并按偷税予以处罚.(√ )
四、计算题
•某家具厂本月不含税销售收入180000元;为某宾馆制作家具一批,不含税售价400000元,以分期收款方式结算货款,合同规定本月应收货款120000元,月末实收80000元;从某单位收购一批旧办公桌椅,收购价2000元,加工后售出,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7550元,另收运费400元。本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0元,税金51000元,本企业装修产品展厅用了其中50000元。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分析:
•①销项税额=18000017%+120000 17%+17550(1+17%) 17%+400(1+17%) 17%=53608.12(元)
•②进项税额=51000-50000 17%=42500(元)
•③应纳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53608.12-42500=11108.12(元)
五、综合题
•1、某商场2000年11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销售上月购入的空调400台(进价3500/台),每台售价4500元。
•(2)按进价卖给内部职工50台。
•(3)销售本月购入的冰柜20台(进价2800元/台),每台售价3500元,并实行买一赠一,赠送的小家电价值100元/件。
•(4)以旧换新销售冰箱80台,旧冰箱收购价200元/台,新冰箱出售实际收款1800元/台。
•(5)5年前还本销售方式售出1000台彩电,本月为还本期,还本额200元/台。
•(6)从生产厂家购进同牌产品、同一型号空调100台,冰柜50台。由于商场资金周转一时困难,只先付了50台冰柜货款,100台空调货款先付25%(即87500元),其余货款下个月内分三次付清。生产厂家开具了50台冰柜和100台空调的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分别为23800元和59500元。
•(7)月底,有10台本月售出的空调因质量问题,顾客要求退货。商场退给厂家,并提供了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单,收回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退货款及税金共为40950元。
• 12月初商场计算当月应纳税额为:
•销项税额=[(400-10) 4500+203500+80(2000-200)-2001000] 17%=300730(元)
•进项税额=23800+59500=83300(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00730-83300=217430(元)
•请依据增值税法有关规定,分析上述处理是否正确,并计算商场的11月份应纳的增值税额(假设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
•分析:(1)该企业计算的当月应纳增值税是不正确的,理由如下:
•①卖给内部职工的空调,应视同销售货物,按同类货物售价计征增值税
•②销售冰柜时赠送的小家电,属无偿赠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③以旧换新销售,应以新货物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而不能扣减旧货的收购价格
•④还本销售方式下的还本支出,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
•⑤商业企业购进货物采用分期付款的,所有款项未支付完毕,不得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
•⑥购货方收到的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2)计算商场1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①销项税额=[(400-10)4500+504500+20
• 月底退货 卖给内部职工
•(3500+100)+80 2000] 17%=376040(元)
•赠送的小家电 冰箱以旧换新
•②进项税额=23800-10 3500 17%=17850(元)
• 50台冰柜 月底退货
•③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376040-17850=358190(元)
•2、2002年考题分析--计算题第1题
 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1年8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
(1) 购入服装两批,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张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分别为20万元和36万元,进项税额分别为3.4万元和6.12万元,其中第一批货款20万元未付,第二批货款36万元当月已付清。另外,先后购进这两批货物时已分别支付两笔运费0.26万元和4万元,并取得承运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2) 批发销售服装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万元,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已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回。
(3) 零售各种服装,取得含税销售额38万元,同时将零售价为1.78万元的服装作为礼品赠送给了顾客。
(4) 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家用电脑20台,每台零售价6500元,另支付顾客每台旧电脑收购款500元。
要求:计算该商场2001年8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分)

•答案:(1)进项税额=6.12+4×7%=6.12+0.28=6.4(万元)
•(2)销项税额=18×17%+[(38+1.78)÷(1+17%)]×17%+[(20×0.65)÷(1+17%)]×17%=3.06+5.78+1.89=10.73(万元)
•(3)应纳税额=10.73-6.4=4.33(万元)
 3、电脑公司(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发生产软件、硬件和成品机,其中软件产品单独核算,并实行即征即退。2002年12月发生以下业务:
  (1)自行销售自产电脑1000台,每台不含税价格6000元,其中120台是销售给某学校的,折扣20%后售出。
  (2)采用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发送给外省的某关联企业自产电脑800台,另收取包装费、运输费共8000元,其中5000元为支付给运输公司的代垫运费(运输公司将发票开给购货方)。
  (3)销售本企业自行开发的软件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90,000元。
  (4)外购原材料准已入库,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1000元(其中用于生产开发软件产品的15000元)。
• (5)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汽车一辆,售价160,000元,该车原值为150,000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
  (2)销售软件产品应返还的增值税。
  答案:
•(1)当期销项税额
•=6000×(1000-120)×17%+120×6000×(1-20%)×17%+800×6000×17%+(8000-5000)÷(1+17%)×17%+160000÷(1+4%)×4%×50%=897600+97920+81600+435.9+3076.92=1815032.8(元)
•(2)当期进项税额=51000-15000=36000(元)
•(3)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1815032.8-36000=1779032.8(元)
•(4)销售软件产品实际税负=(190000×17%-15000)÷190000×100%=9%
•(5)应返还的增值税=(190000×17%-15000)-190000×3%=1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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