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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预习消费税法(9)

来源:233网校 2009年12月28日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税务处理

  (一)什么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1、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2)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1.受托方加工完毕向委托方交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2.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补税的计税依据为:

  (1)已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

  (2)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组价计税(委托加工业务的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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