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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包装物押金

来源:233网校 2017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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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是否计入销售额?

1.包装物押金与包装物租金不同,后者直接计入价外费用计征增值税

2.销售货物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如果单独记账核算,时间在一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3.因逾期(1年为限)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或是合同约定期限超过1年的,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注意],应计入销售额胡押金,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款,再按包装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

4.酒类押金:啤酒、黄酒按上述规定处理2.其它酒类,不论是否返还或是会计上如何核算,一律计税。

试题练习: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销售额793.26万元,为销售货物出借包装物收取押金15.21万元,约定3个月内返还;当月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物的押金1.3万元。该企业2013年10月上述业务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679.11

B.691

C.692.11

D.794.56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计税销售额=(793.26+1.3)÷(1+17%)=679.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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