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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常见简答题7

来源:233网校 2014年8月27日

  2.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辩权):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1页
 1.哪些情形之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其合同?
第2页
 2.合同当事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第3页
 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第4页
 4.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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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仲裁的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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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仲裁庭如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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