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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黄金考点速记第七章

来源:233网校 2020-08-22 00:00:00

离监理考试仅剩14天了,你真的准备好了吗?大家的教材应该也都看的差不多了,这阶段主要就是总结记忆和做题查漏补缺,今天为大家分享了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七章重要知识考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监理考前划重点直播8月22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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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考点一:工程总承包合同特点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

1.总承包合同方式的优点

(1)单一的合同责任

(2)固定工期、固定费用

(3)可以缩短建设周期

(4)减少设计变更

(5)减少承包人的索赔

2.总承包方式的缺点

(1)设计不一定是最优方案

(2)减弱实施阶段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

考点二: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有关各方管理职责

一、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是总承包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负责投资支付和项目建设有关重大事项的决定。

二、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是总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按合同的约定承担完成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采购、施工、 试运行和缺陷责任期的质量缺陷修复责任。

1.对联合体承包人的规定

总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是独立承包人,也可以是联合体。对于联合体的承包人,合同履行过程中发 包人和监理人仅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联系,由其负责组织和协调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 同。

由于联合体的组成和内部分工是评标中很重要的评审内容,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已作为合同附 件,因此通用条款规定,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改变联合体的组成和修改联 合体协议。

2.对分包工程的规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需要分包人承担部分工作,如设计分包人、施工分包人、供货分包人等。 通用条款中对工程分包做了如下的规定:

(1)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 转包给第三人。

(2)分包工作需要征得发包人同意。除发包人已同意投标文件中说明的分包外,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还 需要分包的工作,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设计和施工的主体、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给第三人。要求承包人是具有实施工程设计 和施工能力的合格主体,而非皮包公司。

(4)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其资质能力的材料应经监理人审查。

(5)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工作,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三、监理人职责

监理人的职责与权力与标准施工合同基本相同。

监理人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其所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

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始工作通知前将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更换时,应提前 14天通知承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超过 2 天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时,可在该指示发出的 48 小时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 48 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考点三:合同文件

(一)合同文件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要求;

(7)承包人建议书多

(8)价格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二)几个文件的含义

1.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是承包人进行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基础文件,应尽可能清晰准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规定, 发包人要求文件应说明 11 个方面的内容:

(1)功能要求。包括:工程的目的;工程规模;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和产能保证指标。

(2)工程范围:

1)承包工作: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培训工作范围和保修工作范围。

2)工作界区说明。

3)发包人的配合工作:提供的现场条件(施工用电、用水和施工排水);提供的技术文件(发包人的需 求任务书和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3)工艺安排或要求。

(4)时间要求。包括:开始工作时间;设计完成时间;进度计划;竣工时间;缺陷责任期和其他时间要求。

(5)技术要求:

1)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2)设计标准和规范;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质量标准;

5)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

6)样品;

7)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 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等。

(6)竣工试验:

1)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2)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 具等必要条件;

3)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 指标等。

(7)竣工验收。

(8)竣工后试验(如有)。

(9)文件要求。包括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沟通计划;风险管理计划;竣工文件 和工程的其他记录;操作和维修手册和其他承包人文件。

(10)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包括:质量、进度、支付、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沟通、变更等。

(11)其他要求。包括: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对项目业 主人员的操作培训;分包;设备供应商;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等。

2.承包人建议书

承包人建议书是对“发包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包括承包人的工程设计方案和设备方案的说明;分包 方案;对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说明等内容。

3.价格清单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价格清单,指承包人按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报价单。

与施工招标由发包人依据设计图纸的概算量提出工程量清单,经承包人填写单价后计算价格的方式不 同。由于由承包人提出设计的初步方案和实施计划,因此价格清单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提投标方案计算的设 计、施工、竣工、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计划费用,清单价格费用的总和为签约合同价。

考点四:工程进度付款支付分解表

(1)承包人编制进度付款支付分解表

承包人应当在收到经监理人批复的合同进度计划后 7 天内,将支付分解报告以及形成支付分解报告的支持性资料报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根据价格清单的价格构成、费用性质、计划发生时间和相应工作量等 因素,对拟支付的款项进行分解并编制支付分解表。

分类和分解原则是:

1)勘察设计费。按照提交勘察设计阶段性成果文件的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2)材料和工程设备费。分别按订立采购合同、进场验收合格、安装就位、工程竣工等阶段和专用条款约定 的比例进行分解。

3)技术服务培训费。按照价格清单中的单价,结合合同进度计划对应的工作量进行分解。

4)其他工程价款。按照价格清单中的价格,结合合同进度计划拟完成的工程量或者比例进行分解。 以上的分解计算并汇总后,形成月度支付的分解报告。

(2)监理人审批

监理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支付分解报告后 7 天内给予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监理人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为有合同约束力的支付分解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后,承包人也应对支付分 解表做出相应的调整,并报监理人批复。

考点五:竣工验收的合同管理

(一)竣工试验

1.承包人申请竣工试验

承包人应提前 21 天将申请竣工试验的通知送达监理人,并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竣工记录、暂行操作和维修手册。监理人应在 14 天内,确定竣工试验的具体时间。

(1)竣工记录。反映工程实施结果的竣工记录,应如实记载竣工工程的确切位置、尺寸和已实施工作的 详细说明。

(2)暂行操作和维修手册。该手册应足够详细,以便发包人能够对生产设备进行操作、维修、拆卸、重 新安装、调整及修理。待竣工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再完善、补充相关内容,完成正式的操作和维修手册。

2.竣工试验程序

通用条款规定的竣工试验程序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承包人进行适当的检査和功能性试验,保证每一项工程设备都满足合同要求,并能安全地 进入下一阶段试验;

第二阶段,承包人进行试验,保证工程或区段工程满足合同要求,在所有可利用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行;

第三阶段,当工程能安全运行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可以进行其他竣工试验,包括各种性能测试, 以证明工程符合发包人要求中列明的性能保证指标。

(二)承包人申请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应满足的条件

(1)除监理人同意列入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外,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区段 工程以及有关工作,包括合同要求的试验和竣工试验均已完成,并符合合同要求;

(2)已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份数备齐了符合要求的竣工文件;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尾工(甩项)工程和缺陷修补工作清单以及相应施 工计划;

(4)监理人要求在竣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5)监理人要求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清单。

2.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承包人完成上述工作并提交了竣工文件、竣工图、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后,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 收申请报告。

(三)监理人审查竣工申请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监理人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四)竣工验收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竣工验收和区段工程验收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经验收合格工 程,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证书中注明的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 请报告的日期为准。

(五)竣工结算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通用条款对竣工结算的规定与标准施工合同相同。

目前监理工程师备考时间也是所剩不多了,希望大家伙能够咬紧牙关,坚持坚持再坚持。直至最后胜利的曙光出现。只有经得住眼前的诱惑,多付出一份努力,你才值得最后的胜利。

2020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将于9月5日、6日举行,考后233网校将及时发布2020年监理工程师真题及答案,方便大家估分、对答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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