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总结: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通用条款中要求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内容包括: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变更金额;
(3)索赔金额;
(4)本次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本次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2.进度款支付证书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人有权扣发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任何工作或义务的相应金额,如扣除质量不合格部分的工程款等。
通用条款规定,监理人出具的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人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经双方复核同意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
3.进度款的支付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真题回顾:
1、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签订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于2025年4月7日向监理人提交了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及其证明文件。监理人对该进度付款申请单核查的截止时间是()
A.2025年4月14日
B.2025年4月21日
C.2025年4月28日
D.202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