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考点总结:
施工配合指设计人配合施工承包人,在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或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赴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设计人应在工程的施工期间,积极提供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参与施工过程验收、参与投产试车(试运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发包人应当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向发包人、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等进行设计交底,对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文件和施工要求等进行系统的说明和解释。
工程施工完毕后,发包人应当组织投产试车(试运行)和工程竣工验收,设计人参加验收并出具本单位的验收结论。如因设计原因致使工程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免费修改设计文件和赔偿发包人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真题回顾:
根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设计单位提供施工配合服务的截止时间是()
A.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
B.全部工程移交时
C.施工工作全部完成时
D.缺陷责任期届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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