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监理工程师 >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 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学习笔记

2019年监理工程师《理论法规》考试辅导(24)

来源:233网校 2018-09-21 09:35:00

  建设工程风险对策

  一、风险回避

  风险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断风险源,使其不发生或不再发展,从而避免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

  采用风险回避这一对策时,有时需要做出一些牺牲。在某些情况下,风险回避是最佳对策

  在采用风险回避对策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回避一种风险可能产生另一种新的风险。其次,回避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从风险中获益的可能性。再次,回避风险可能不实际或不可能。总之,虽然风险回避是一种必要的,有时甚至是最佳的风险对策,但应该承认这是一种消极的风险对策。

  二、损失控制

  (一)损失控制的概念:损失概念是一种主动、积极的风险对策。损失控制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方面工作。预防损失措施的主要作用在于降低或消除(通常只能做到减少)损失发生的概率,而减少损失措施的作用在于降低损失的严重性或遏制损失的进一步发展。

  (二)制定损失控制措施的依据和代价

  (三)损失控制计划系统:就施工阶段而言,该计划系统一般应由预防计划(有文献称为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和应急计划三部分组成。

  1、预防计划:包括:(1)组织措施;(2)管理措施;(3)合同措施;(4)技术措施。

  采取管理措施,既可采取风险分隔措施,将不同的风险单位分离间隔开来;也可采取风险分散措施。

  2、灾难计划:灾难计划是一组事先编制好的、目的明确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为现场人员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使其在各种严重的、恶性的紧急事件发生后,不至于惊慌失措。

  灾难计划是针对严重风险事件制定的,其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1)安全撤离现场人员;(2)援救及处理伤亡人员;(3)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资产和环境损害;(4)保证受影响区域的安全尽快恢复正常。

  3、应急计划:应急计划是在风险损失基本确定后的处理计划。应包括的内容有:调整整个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各自的施工进度计划;调整材料、设备的采购计划;准备保险索赔依据。

  三、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她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客观性质,即既不改变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也不改变工程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一)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风险自留两种类型。

  1、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导致非计划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1)缺乏风险意识。(2)风险识别失误。(3)风险评价失误;(4)风险决策延误;(5)风险决策实施延误。

  2、计划性风险自留:计划性风险自留的计划性主要体现在风险自留水平和损失支付方式两方面。所谓风险自留水平,是指选择哪些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一般应选择风险量小火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

  (二)损失支付方式:(1)从现金净收入中支出。(2)建立非基金储备。这种方式是设立了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但其用途并不是专门针对自留的风险,其他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也在其中支出。(3)自我保险。这种方式是设立一项专项基金,专门用于自留风险所造成的损失。(4)母公司保险。这种方式只适用于存在总公司与子公司关系的集团公司。这种方式可用于特大型建设工程,或长期有较多建设工程的业主,如房地产开发。

  (三)风险自留的适用条件:(1)别无选择。(2)期望损失不严重。(3)损失可准确预测。(4)企业有短期内承受最大潜在损失的能力。(5)投资机会很好。(6)内部服务优良。

  四、风险转移

  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一)非保险转移:非保险转移又称为合同转移。建设工程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以下三种情况:(1)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2)承包商进行合同转让或工程分包。(3)第三方担保。第三方担保的主要表现是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和预付款保证。

  与其它的风险对策相比,非保险转移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可以转移某些不可保的潜在损失;二是被转移者往往能较好地进行损失控制。

  但是,非保险转移的媒介是合同,这就可能因为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分歧而导致转移失败。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因被转移者无力承担实际发生的重大损失而导致仍然由转移者来承担损失。还需指出的是,非保险转移一般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转移代价可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

  (二)保险转移:对于投保人来说,某些风险的不确定性很大,但是对于保险人来说,这种风险的发生则趋近于客观概率,不确定性降低,即风险降低。

  保险这一风险对策的缺点首先表现在机会成本增加。其次,工程保险合同的内容较为复杂,保险费没有统一固定的费率。

  在作出进行工程保险这一决策之后,还需考虑与保险有关的几个具体问题:一是保险的安排方式;二是选择保险类别和保险人;三是可能要进行保险合同谈判。

  需要说明的是,工程保险并不能转移建设工程的所有风险,一方面是因为存在不可保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有些风险不宜保险。

热点关注:

2019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入口

2019年监理工程师火热招生中,一次过四科通关方案>>

相关阅读

添加监理工程师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监理工程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监理工程师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监理工程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