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建厅关于撤回一批监理企业资质的通告
第686号
为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规定,和《住建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关于明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吉建质〔2025〕4号)要求,省住建厅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动态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现有34家乙级监理企业注册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规定,名单见附件,现撤回以上监理企业乙级资质。
附件:撤回相应资质的监理企业名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6日
文章原标题:吉林省住建厅关于撤回一批监理企业资质的通告
文章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添加学霸君微信,获取更多资讯(微信号:ks233wx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