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局(委),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各报考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招标投标综合评标专家库,经研究,我厅定于2026年10月举办2026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考试暨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2026年10月11日。结合报考情况,将分批安排考试,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考试专栏”通知动态和考务短信通知动态,且确保本人手机号码准确、勿设置考务短信拦截功能,以便及时收悉和落实考务要求。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明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地点
南宁市(具体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四)考试内容
1. 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工程管理规范标准。
2. 国家颁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及我厅印发的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等。
3. 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工程量计算标准,自治区颁布的建设工程全过程计价规范(如国家与自治区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的,按自治区规定执行)。
4. 国家印发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和《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
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自主选择正式出版的参考教材。考试组织机构不组织任何培训。
二、考试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考试对象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满足下列专业技术职称条件之一:
1.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 取得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5年,并具备工程类执业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四)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五)年龄在68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且能胜任评标工作;
(六)不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未受过刑事处罚,未被开除公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七)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考试报名、审核及相关流程
报考人员需按规定提交入库申请材料,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复审,通过复审后方可获得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方法
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8月19日上午9:00—8月25日上午12: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照片审核
报考照片要求为考生本人电子版标准证件照片(符合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清晰、不戴首饰等标准证件照片要求),此照片将应用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中。照片审核通过方能进行后续报考操作。照片审核成功后,用A4纸打印考试报名表1份。
(三)资格审核现场确认时间与方法
已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按属地原则到自主填报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详见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区直及中直驻桂单位报考人员可到单位所在设区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8月31日—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的入库申请材料及要求。
(1)报考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A4纸打印的个人申请书、考试报名表各1份(在职人员经工作单位初审后,须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退休者由退休前原单位签署审查和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1份(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对提交入库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入库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不发放证书或取消已取得的证书。
(3)入库申请承诺书(样式详见附件5,要求A4纸打印、报考人员签字并按手印)。
(四)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报送材料要求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于9月11日上午12:00前将审查合格的本市考生申请材料报送至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204室;邮编:530028;联系人:万利立;联系电话:0771-5583251)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试管理机构在相应栏目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书、入库申请承诺书1份,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1份(《考试报名表》装订在第1页,其他材料装订附后)。
2. 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名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6)。
(五)考试费用与考试资格
本次考试不收费。请报考人员于9月24日上午11: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状态为“已审核”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报名最终审核未通过。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入库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入库申请。
因正当理由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在考前按规定程序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易建培”办理书面请假手续。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法
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10月8日上午9:00—10月11日上午9:00登录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根据实际情况,有可能推迟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考试专栏”通知动态和考生本人手机短信通知动态)。
四、成绩管理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交卷时,可在考试机上直接查看考试成绩和合格与否。考试合格者,获得广西房屋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可在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通过原报考账号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进入“办事窗口”—“考试考核”中的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考试栏目,查询成绩和下载打印电子证书,登录网站(http://202.103.198.74:1151/zjthy/login.aspx?type=3&ReturnUrl=%2fzjthy)自行注册并登录广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根据国家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填报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为简化办证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服务提速增效,不再通过网站发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组织本次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考试暨入库工作的现场资格审核咨询,各设区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3。
(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771-558325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771-226029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桂建云”系统注册登录问题(仅限处理“桂建云”注册登录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电话:4008855638)进行处理,也可以通过“桂建云”网站首页右侧的在线客服咨询处理。
培训考试系统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客服QQ:3162503924、3826858195;仅限处理报名系统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8日
内容原标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广西公共资源(建设工程类)评标专家考试暨入库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